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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街住户破墙开店一律不允许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5日 18:3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汉网-武汉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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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商业设施空间布局规划》昨亮相

  临街住户破墙开店一律不允许

  引导底层商户向社区商业中心集中副题引题题一题二

  本报讯(记者 夏琼)“今后,临街住户破墙开店一律不允许,基层商业网点要由‘一张皮’向街区化转变。”昨日,《武汉商业设施空间布局规划》在市政府常务会上亮相,并获原则通过。

  过去,为搞活商品经济、方便居民生活,全国主要城市均出台了一系列商业发展政策,我市也出台了鼓励住宅底层改商铺等政策。新世纪以来,由于底商过多、过乱给城市环境、居民生活带来诸多影响,上海、成都等相继限制临街住宅底层商业用房,广州甚至出台禁止“上住下商”。

  “必须严格管理,再不能让穿墙打洞随意而为。”谈及这一城市管理问题,市长唐良智表示,城市发展到今天,产业在调整、就业结构在调整,城市也在扩大、人口在聚集,这要求城市管理要向更为科学、规范的方向发展,只有这样,环境才能改善,我们的城市才能真正体现品质。

  我市将对商业设施实行“二禁、三限、五引”。禁止在快速路、主干路交叉口(沿道路中心线相交点向外120米范围内)选址布局商业设施;禁止临快速路、主干路新、扩建住宅建筑底层配建商业服务业用房。此外,我市还将严格限制在快速路和主干路两侧同时选址布局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商业设施:严格限制在主干路与次干路交叉口选址布局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大型商业设施;严格限制各级商业中心无序增扩商业营业规模。引导商业中心、商业街与轨道交通站点衔接,并向街区化发展,引导商业设施地上地下立体开发利用,引导住宅配建商业服务业用房临次支路布局,引导住宅配建商业服务业用房采取独立设置或商业内街等形式,引导商业建筑加大建筑退让距离,最少12米。

  作者:夏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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