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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院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5日 06:08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韶关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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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北京4月22日电最高人民法院22日公布《关于审理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稿对侵犯网络著作权的界定、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具有过错、直接获取经济利益的认定等予以明确规定。公众可在6月1日前,通过最高人民法院网等方式发表意见。

  征求意见稿规定,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未经许可,通过信息网络提供他人享有权利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承担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民事责任。

  如果网络用户侵犯了他人的信息网络传播权,网络服务提供者是否应该承担责任?对此,征求意见稿规定,如果网络服务提供者明知或者应知的,应当认定其构成帮助侵权行为。同时对“明知”和“应知”的情形也予以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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