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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专栏
□张贵峰
湖北患者张华在宜昌市一医做鼻窦手术后吐出塑料针筒,医院调查认为,因麻醉医生责任心不强,未及时取出放在口角防止咬伤的针筒,滑入患者食道。医院决定,给予责任医生停职检查、记大过处分、扣发半年奖金;扣发医务科负责人3个月奖金。
作为一家三甲医院的医生,“半年奖金”、“3个月奖金”或许并不是一笔小数字,但是这种仅仅主要停留于经济层面的“扣发奖金”处罚,是否足以救赎医生“不强的责任心”?在笔者看来,恐怕很悬。
“针筒滑入患者食道”并不是一个多么有技术含量、难以避免的医疗事故,而是一个相当低级荒诞、根本就不该发生的医疗事故。相应地,导致这一事故发生的也绝不仅仅是一个“责任心不强”的问题,而是一个“有没有责任心”的问题、“医德”严重沦丧的问题。面对这样的“没有责任心”、医德沦丧,“扣发奖金”便能打发了事,显然表明,在某种程度上,目前我们社会,医生的责任心,已经完全奖金化、商业化了,成为一种事实上可以用金钱利益交换之物。
不得不说,专业医生身上所以会发生“针筒滑入患者食道”这类低级事故,这样一种淹没了“责任心”的高度商业化、逐利化医疗现实生态,正是一个基本背景。这诚如面对频仍的医患纠纷,日前许多医疗界有识之士反思的,“医生除了是医学家以外,还要是个经济学家,医生开的单子越多,为医院赚的就越多,自己得的也越多”,于是“从乱检查、乱开药到乱做手术无所不包”。而结果必然是,“医生一味忙于赚钱,最后将导致业务荒疏”,“长此以往,中国将有可能不再有会看病的医生”。就此而言,“针筒滑入患者食道”的出现,其实也并非不可理解,不过是“医生忙于赚钱,业务荒疏”的一个具体例证而已。
应该如何处罚因“责任心不强”而导致医疗事故的医生?《执业医师法》等法规其实已有明确规定,“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然而,在现实之中,这种吊销医师执业资格、绳之以法的事情却极少发生。
当然,必须看到,要真正救赎医生的责任心,仅靠事后严惩也并非根本之计,而根本之计在于,从医疗体制上,保障有利于医生“责任心”、医德蓬勃生长壮大的土壤环境。如构建能真正祛除逐利化回归公益化的公立医院体制,能充分弘扬医德、捍卫医生执业尊严和体面的医疗补偿体制,可以有效监督约束医疗行为、维护患者权益的医疗监督体制。(作者系时评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