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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新华社北京4月21日电(记者李亚红)若有商家侵害了不特定多数人的利益,某个特定公民往往不愿意或无力维权,即使提起民事诉讼,也会因为难于收集证据而无法有效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建议,引入消费维权公益诉讼制度,将消费者个体诉权移至消协或其他组织,这将极大地减少个体维权成本,达到维权的效果。
北京市消协相关负责人还提出,消费领域不应该有限制性赔偿数额上线的规定。市场经济中,商家将计算侵权成本和实际收益间的比例,按照法经济学理论,违法成本越高,违法行为就会越少。按照现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理论和实践中的“两倍”“三倍”和“十倍”等赔偿标准计算,都不足够约束那些个体侵权数额较小、但是主观侵权恶意较大的不良商家
作者:李亚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