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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领导干部操办婚丧事需报告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3日 12:5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法制日报政府法治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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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4月20日电记者潘从武今天,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和自治区监察厅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宣布加强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监督管理,领导干部家庭事宜中除婚礼、葬礼以外的事宜一律不得操办,在操办婚礼、葬礼时要向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报告,严禁借机敛财,严禁大操大办。

  据介绍,新疆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对领导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新疆各级领导干部在婚丧喜庆事宜中要严格控制婚丧喜庆事宜种类和规模。领导干部家庭事宜中除了婚礼、葬礼以外的事宜一律不得操办,婚礼宴请人数累计不得超过300人,丧事宴请从严控制。婚礼车辆不得超过8辆,葬礼车辆从严控制,并要严格控制婚礼操办时间。领导干部在操办婚礼10日前分别报告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操办丧事的,应于事后报告实际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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