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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全世界将迎来新一轮的非物质文化遗产(下称“非遗”)申报热潮。由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确定的世界非遗名录和由中国文化部确定的中国非遗名录,今年都开始接受新一轮的申报。
从2006年开始,文化部确定并公布了第一批国家级非遗名录。此后每两年确定一次,今年将迎来第四批名录的确定。我国非遗保护实行“国家+省+市+县”共4级保护体系,列入这四级政府保护名录的非遗共7000项,其中,列入国家层面的有1300项。
但是,由于不良政绩观的驱动,文化遗产“申遗”成功后,接下来的保护工作却不尽如人意。有些地方政府在申遗成功后,就将非遗搁置不顾。也有部分非遗被当地视作赚钱的资源,在利益驱动下,对其进行过度开发,破坏了遗产的本质。然而实际上,联合国层面并不允许对文化遗产进行开发。有的地方以“打造”二字来粉饰开发之意,其实这就像是给遗产“动手术”,是非常野蛮的行为。这种利益驱动之下的申遗最后一定会变味。
面对这种种问题,不妨将“申遗”改为“审遗”,对已确定的非遗进行审查,以此提醒地方政府对文化遗产要认真负责,不能把变味儿的、粗制滥造的东西留给后代。
非遗保护要做好、做得有效率,应该遵循以下几条原则:
第一,要保护非遗地域性。比如说天津杨柳青年画,如果它做得跟苏州桃花坞年画一样了,那就不再是杨柳青年画了。保持地域性,其本质就是为了保护、保持文化的多样性。
第二,要保护非遗的手工性。很多非遗是农耕时期的遗产,注定不能变成机器的。这些遗产如果变成机器轧的,机器做的,实际上就变成了工业文明,失去了其本来的味道。
第三,要保持非遗自身的艺术特征,保持其基本元素。比如,在民间音乐里面添加太多电子配器因素进去,就是不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