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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把廉洁风险防控作为强化国有企业风险管理的重要环节,紧紧抓住企业决策失误、运行失控、岗位失责和监督失效四大风险,以制度和机制创新为切入点,建立健全廉洁风险的控制和化解机制,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延伸国资监管工作,保障国有企业健康发展。三年来,市管13家国有企业和两家重要控股企业资产总值由941亿元增长至2027亿元,没有市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出现违纪违法问题。
推进企业管理权力结构调整,防范决策失误风险
分权制权,重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一是分解董事会权力,将董事会与经营团队分离,保证董事会独立决策,防止董事会成员直接插手影响企业经营。二是制衡董事会权力,按照“内部董事2人、外部董事3人”或“内部董事3人、外部董事4人”的模式,选聘精通企业管理、法律、财务、金融的专业人士出任企业董事,改变过去董事只能由董事长提名的局面。三是规范董事会的议事规则和运作程序,建立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有效解决以往国有企业决策由“内部人”控制的问题。
引入外力,建立国资委领导挂点和科长挂职机制。建立领导挂职机制,市国资委领导每人挂点2至3家市管企业,要求企业处理涉及出资人职责的重大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之前,必须与挂点领导充分沟通。同时,建立科长挂职机制,选派部分国资委科长到企业挂职任董事,派驻国资委财务总监交叉兼任企业董事,参与企业决策,有效贯彻国资委监管意图,监督企业董事会决策。
有效控权,实行市属国有企业产权代表请示报告工作制度。制定《国有企业产权代表请示报告工作暂行办法》,规定企业开展投资、变动产权、重组改制等重大工作时,要向国资委报告,国资委组织专业小组提前介入,协助企业进行企业可行性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