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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事关农业发展、农民增收以及城市化进程等,然而在土地流转的过程中,侵害农民利益的现象时有发生。近日,民建湖南省委疾呼,建立保障农民土地流转利益的长效机制。
民建湖南省委认为,土地流转之所以不能真正给农民带来收益,是因为当前的土地流转制度存在着种种弊端。首先,土地流转市场发育不成熟,基层政府过度参与,甚至和企业一起联手谋求利益,征地程序缺乏透明和协商,农民参与度低。其次,在现行的国家征地制度下,土地转让成为城市筹措巨额投资和建设资本的主要来源,一般地方政府低价征用农村土地,再按市价向城市土地市场出售国有土地的长期使用权。这种做法虽有利于迅速推进城市化,但损害了农民的财产权利和收入。此外,征地补偿方式单一,失地农民土地流转利益得不到保障。
为此,民建湖南省委建议,加快土地确权赋能,将宪法规定的农村各种产权通过权证的形式确定到户,使之成为农民法定的资产,并赋予可流转的、市场化的资本禀赋;打破土地一级市场的政府垄断,提高农民分享土地流转利益,改变由政府集中统一征收后再进入土地交易市场的土地要素供给格局,考虑将农民集体土地以出租、出让、转让等形式供应给企业,从而大大降低企业的用地成本和保证农民长期分享土地增值收益;以村组为单元设立土地专业合作组织,促进土地流转的公平、公正、公开;创新征地补偿方式,补偿标准既考虑土地的现有用途,也考虑土地的区位特点,让农民的补偿中既有绝对地租,也体现一定的级差地租。
同时,民建湖南省委提出要保护农民利用宅基地出租房屋获取收益的权利,鼓励农民以土地承包经营权出资入股,变承包土地资源为资本;统筹城乡社保体系,保障失地农民生活水平。(刘洋 陈娟 龙冬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