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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第一天盗走一万元 十五岁少女被行政拘留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2日 10:23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太原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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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仅15岁的女孩李某第一天去缴费营业厅帮忙时,看见主管将几捆钱放在沙发上,便临时起意偷走了1万元。昨天,(太原)公安杏花岭分局通报,警方已对李某作出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但因其未满16周岁而不执行拘留,对其进行教育后由家长领回。

  4月12日11时30分许,营业厅主管孟某像往前一样,从各个营业员处收齐前一天的营业款,将钱整理成三捆装进挎包里,其中两捆各1万元,另一捆1200余元。随后她将挎包放在办公室沙发上。下午5时许,孟某准备去银行存钱时,发现包里的钱少了一捆1万元,便赶紧向公安杏花岭分局涧河派出所报案。

  民警了解得知,营业厅办公室只有工作人员可以进入,且办公室未发现撬盗痕迹,分析极有可能是内部人员作案。民警随即传唤了营业厅所有员工,注意盘问,最终当天才到营业厅帮忙的李某交代了自己偷钱的事实。

  当天中午时分,李某进入办公室换衣服回家时,看到沙发上的挎包内有很多钱,便悄悄拉开拉锁偷走了一捆。事后,警方追回了赃款。(记者刘友旺通讯员王霜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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