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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 朱玉成)为使全区特扶对象享受到计划生育特别扶助这一惠民政策。自2012年1月初开始,对已经享受的特扶对象329人进行了资格审核。2012年新增特扶对象41人,其中伤残对象21人,死亡对象20人。退出6人。累计特扶对象364人,其中伤残对象192人,死亡对象172人。
搞好政策宣传。印制宣传公告1000余份,及时张贴到村居社区公示栏,让广大群众尤其是特扶对象,做到宣传不张扬,不留死角。
全面掌握操作规范。组织街镇计生办主任及相关工作人员认真学习特扶工作操作规范等文件精神,强调工作中的重点、难点进行了辅导与讲解,确保每一名干部都能熟练掌握相关政策。
严格认定程序。区人口计生委同区残联组成综合治理小组,对残疾证进行把关认证。街镇调查人员按照进村入户、走访群众和同龄老人、核对证件、询问本人等程序,对各街镇上报的特扶对象,进行逐一核实,对不符合条件做好相关解释工作。
政策公开透明。各街镇将新增和原有特扶对象,在村(居)、社区计划生育政务公开栏内进行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到区人口计生委。
过错追究制度。采取 “谁调查、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谁签字、谁负责”的原则,在今后省、市复核和检查中发现资格认定误差的,将严肃追究调查人、签字人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