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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房超半年不可解除合同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2日 02:2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京华时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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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先生问:我将承租的房屋转租给别人,房主并未反对,已转租近一年。现在房主以我擅自转租,要求解除合同,承担违约责任,这要求是否合理?

  雄志律师事务所姜健答:出租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其以承租人未经同意为由请求解除合同或认定转租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房主知道转租近一年的情形下,无权解除。

  本报记者唐琼 郑磊整理

  作者:唐琼 郑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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