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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公”经费 两年内公开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1日 01: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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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务院常务会议18日召开,研究部署今年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会议要求,省级政府要在两年内全面公开“三公”经费,并推进公开部门预决算。

  会议要求,今年要重点推进以下几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一)推进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公开。省级政府要在两年内全面公开“三公”经费,并推进公开部门预决算。(二)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公布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计划、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以及项目名称、地址和建设套数等情况。(三)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依法公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四)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推进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的主动公开,加大超标污染物监测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公布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处理情况。(五)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全面公开招投标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名单及处理情况。(六)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及时准确发布事故应对、处置、调查处理信息,主动公开事故调查报告。(七)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全面公布补偿方案、补偿标准和补偿结果等各环节信息。(八)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收费标准调整时,要公开原因、标准和执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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