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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林靖通讯员金川胡喜辉)“父亲”拒付抚养费,10岁的非婚生女淘淘(化名)遂将贾先生诉至法院。可亲子鉴定却显示,淘淘并非贾先生的亲生女儿。今天上午记者获悉,海淀法院山后法庭驳回了淘淘的诉讼请求。
据淘淘方称,淘淘的母亲李女士与被告贾先生于2000年3月相识,同年9月以夫妻名义同居,2001年6月举行婚礼,但一直未办理结婚手续;2002年生育女儿淘淘。以前,贾先生一直与淘淘母女一起生活,支付淘淘抚养费。但去年春节后,贾先生从家中搬出,拒不见淘淘母女俩,也不再支付抚养费。于是淘淘诉至法院,要求贾先生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
而贾先生认为,他与淘淘不存在父女关系,因此不同意支付抚养费。
庭审中,淘淘申请亲子关系鉴定。经鉴定,贾先生非淘淘的生物学父亲。
由于贾先生与淘淘不存在收养关系,也不存在亲子关系,最后法院驳回了淘淘要求贾先生支付抚养费的诉讼请求。J1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