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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特区报讯近日,阆中人王某某在微博称,阆中市江南街道办“黑白”拆迁队主任佘某某工资仅千元,却开着价值30多万元的豪车,大部分官员像佘某某一样开豪车。数以万计的微博纷纷转发这条报料。经阆中市多个部门组成联合调查组,对微博报料反映的问题进行调查,认定微博报料的内容系博主个人泄私愤,当事人佘某某已聘请律师收集证据准备起诉王某某。
阆中市纪委出具的调查显示,佘妻自谋职业,长期经营餐饮、宾馆等产业。2011年6月,佘某某在南充高坪广汽丰田4S店购买了一辆汉兰达越野车,其购车款全部来自其妻经营收入。没有发现佘某某在任职期间与他人存在不正当经济往来,也无任何不良反映。至于“办事处大部分官员都开着像佘某某那类的豪车”纯属无中生有、恶意中伤。
当事人佘某某介绍,王某某妻弟陈某住在江南街道办奎星村,属于城市规划“严控区”。4月6日,江南街道办会同城建、国土执法队伍组织阆中市平安拆除公司对陈某的违法建筑依法予以拆除,王某某也在场,王所以发微博,原因就是不满泄私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