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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安龙江网讯 近日海林法院审理一起莫某等与李某触电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李某违章建房,承揽人代某触电身亡,法院判决李某和农电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2011年3月份,代某等人为李某铺设房盖,次日代某不幸触到房顶的高压电线身亡。代某妻子、儿子、父母莫某等4人一纸诉状将李某、海林市农电公司告上法庭。农电公司辩称:自己对死者死亡无过错,不存在侵权,不承担赔偿责任;李某系受益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李某辩称:自己与死者系承揽合同关系,且海林市农电公司没有尽到合理告知义务,不同意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