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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宽带 费用充进别人账号 靖江市消协12315调解纠纷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20日 03: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新华报业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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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者到电信部门办理业务时,工作人员将费用充到与该充值账户仅一字之差的其他账户上。是消费者报错号码、还是电信营业员录错号码?近日,靖江12315受理中心调解了这起离奇的电信服务纠纷。

  4月3日,消费者范先生向靖江12315受理中心反映,他于今年1月22日缴清了有关费用,在中国电信靖江分公司办了一种包年业务,而现在电信公司说他没有缴费。“我明明已缴清费用,手头还有发票呢,怎么可能没缴费呢。”范先生感到很郁闷。接到投诉后,靖江12315受理中心让双方前来处理。

  来到靖江12315受理中心,范先生开始不愿提供发票给电信部门,认为电信部门可以查到相关记录,是电信公司营业员收费时开错了发票。靖江12315受理中心工作人员向其解释,发票是处理此事的关键,如果没有发票就失去了有力证据,且电信公司不知道其错充到哪个帐户上,就是知道错充到谁的帐户上,如果没有发票就随便将金额从他人帐户转移,会导致被错充用户投诉。范先生拿出了当时办理业务的缴费发票,上面显示交款金额1668元,但发票上显示的是刘姓用户的名字,交费电话号码与范先生的号码仅一字之差,发票上为848**7**,实际应为848**8**。电信部门称发票上刘姓用户宽带业务为68元/月,而范先生业务为1668元/年。范先生坚称当时办理业务时报的是自家的号码,没有报错号码,并称电信公司要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报错了号码,否则要求一倍赔偿。电信公司认为,营业员在受理交费业务时都口头向消费者核对名字,各收费行业都是如此惯例,且当场出具的发票上标明交费号码和用户名字,并履行了告知义务,消费者应该知道并核对。经调解,电信公司表示将1668元转到消费者帐号848**8**上,并去除其违约金,另补贴一只老年手机给消费者。

  靖江12315受理中心提醒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接收服务、缴纳费用时,不但要当场查看发票或收据的金额是否正确,而且要核对规格型号、数量、交费项目、用户名、日期等关键事项,尤其是交纳电信、水电费等费用时要注意用户名字、帐号号码、使用期限等是否正确,发现有误及时更正,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服务行业也要提醒消费者当面查看核对发票,并做好相关记录。 (陈志红周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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