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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民政厅多项举措完善救灾减灾应急体系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9日 22: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亚心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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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亚心网讯(记者张冬梅报道)2012年,新疆将通过多项举措完善救灾减灾应急体系,其中包括建设100个应急避难场所,提升应急设施保障能力。到2012年底,新疆、地州、县市、乡镇、村(社区)将形成五级灾害应急救助网。

  4月17日,记者从自治区减灾救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今年,自治区民政厅将力争在6月底之前完成中央救灾物资储备库乌鲁木齐分库的建设并投入使用;各级民政部门要根据国家减灾示范社区的创建标准开展创建活动,力争年内每个县市创建3—4个减灾示范社区;各地要按照国家相关要求,充分利用绿地、学校、公园、广场、体育场等公共设施,统筹规划设立应急避难场所,并设置明显标志,全区完成100个避难场所挂牌任务,并逐步完善设施,配齐设备。

  同时,各地州将成立减灾中心,为减灾救灾工作提供技术服务和相关政策服务。在推进村级灾害信息员队伍建设中,每个乡、村至少要有一名灾害信息员,进行灾害预警预报、灾情报送、灾害救助、灾害评估等工作。

  据介绍,近年来,新疆极端天气事件明显增多,灾害防御难度极大,北疆大部及天山南北两侧是防范融雪性洪水和局地暴雨洪水的重点区域。南疆、东疆为防旱抗旱的重点区域。

  此外,今年,新疆共有29个社区符合《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标准》,是历年来最多的一次。4月17日,自治区民政厅为这些社区颁发了“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奖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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