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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139位示范性高中校长签减负责任状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9日 11:5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北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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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方亮报道 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统筹学生家庭作业时间,4月17日,在全省普通高中校长会议上,省教育厅与全省139所示范性普通高中签订了责任书,各示范性高中将严格执行我省关于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减轻学生过重课业负担的各项规定,如有违反,严重者将撤销示范性高中称号。

  此次省教育厅与各示范性高中签的责任书主要内容包括:学校严格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走读生每天在校集中学习时间不超过8小时,不安排早、晚自习。寄宿生早上起床时间不早于6点,就寝不晚于22点,晚自习结束时间不超过21点。教师布置给学生的书面家庭作业总量控制在2小时以内。学校不提前结束课程,不挤占体育课、艺术课、团队活动和综合社会实践活动时间。学校不占用学生法定节假日、午间休息和自习时间组织集体补课,不组织学生参加社会举办的文化课补习班。严格控制考试科目和考试次数,不随意提升考试难度,增加考试次数。不以高考升学率或考试成绩为标准进行各种班级的荣誉排名和相关奖惩。教师对学生不进行有偿补课,不参与社会非学历培训机构的教学活动,不以考试成绩对学生排名和编排学生座位。学校实施阳光分班合理排座,不设置重点班、快慢(好差)班、实验班、特长班、补习班、奥数班等。学校不招收规定区域外的学生,不违背“三限”政策招收择校生。不公布考生的成绩、名次及高考录取信息,或以任何方式炒作学校的升学人数、升学率及升入重点大学情况。不宣传炒作高考“状元”及高分数学生等。

  为了让高中校长们对“减负”有更深认识,省教育厅还在当天特邀北京市十一学校校长李希贵作了关于课程改革方面的报告,并对全省63名农村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校长进行了规范办学行为的专题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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