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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12年4月14日召开的 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相关事宜已刊登在2012年4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权益分派方案
本公司201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200,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6.000000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QFII、RQFII实际每10股派5.400000元;对于QFII、RQFII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
二、股权登记日与除权除息日
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12年4月24日,除权除息日为:2012年4月25日,红利发放日为2012年4月25日。
三、权益分派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2012年4月24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
四、权益分派方法
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现金红利将于2012年4月25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五、咨询办法:
咨询地址:北京市朝阳区裕民路12号元辰鑫国际酒店1404房间
咨询联系人:黄国雄 李伟
咨询电话:010-82281088
传真电话:010-82281011
特此公告。
朗姿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2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