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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记者刘谷婷)今年,我市将计划再对市直管公房危房投入约300多万元维修抢险资金,确保直管公房日常安全使用以及安全度汛。
据预测,今年我市的汛期将集中在6月份,影响汕头的热带气旋4至5个左右,大致出现在7、9月份。为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市房管局组织开展对中心城区市直管危旧公房安全情况进行年度全面检查,要求各单位各部门,做到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增强责任感,增强抢险救灾能力,完善各项安全预案和工作台账,完善危房管理工作机制。
记者了解到,根据《汕头市市区危险房屋管理办法》,房屋所有人、代管人和使用人是房屋使用安全的直接责任人,房屋所有人、代管人应当定期对其房屋进行安全检查,居住在危险房屋内的住户,应当及时迁离;逾期不迁离的,必要时危险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可以依法组织强制迁离。房屋出现险情,房屋所有人、代管人和使用人应当立即撤离,并采取通知四邻、做好警戒、报警等相应措施,确保安全。房屋所有人、代管人有险不查、有损不修、有危不排或妨碍治理造成事故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