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阆中发生3起以“捞人”为名骗钱案 诈骗金额高达30万元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8日 21:2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四川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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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阆中市人民检察院通过立案监督,对一起“法律托儿”以拿钱“捞人”为名诈骗犯罪嫌疑人亲属17万元的陈俊宏依法予以逮捕。

  陈俊宏,又名陈胜,男,四川阆中人,农民。

  2010年,四川巴中籍妇女李发容之子唐佳欣因伙同他人在阆中、巴中等地抢劫、盗窃作案数起后逃往外地,被阆中市公安局网上追逃。李发容夫妇四处打探儿子消息,并托人帮忙。后李通过本村支部书记袁学智认识了犯罪嫌疑人陈俊宏,李找陈帮忙,陈俊宏满口应承,谎称自己认识公安局警官,有关系可帮助唐佳欣逃避网上追捕,取保候审,躲避牢狱之灾,但需要用钱“打点关系”。2011年8月,陈俊宏编造唐佳欣的事情比较重,闹大了不好办,打点办案人员需要用钱等事由,先后两次从救子心切的李发容夫妇处骗取现金17万元,并将唐佳欣带到阆中公安局投案自首。

  事实上,根据“清网行动”有关规定,唐佳欣本人属投案自首,是可以对其取保候审。因此,陈俊宏只为唐佳欣交了1万元保证金就为其办理了取保手续。 2011年12月,唐佳欣被阆中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追捕。唐佳欣被羁押后,面对李发容夫妇追问,陈俊宏仍谎称还需要5万元向上一级公、检、法“疏通关系”才能将唐佳欣“弄”出来,愿意先“帮忙”垫5万,再次骗取李发容夫妇打了5万元借条,准备用于“放水”赚点“水钱”(即放高利贷赚取高额利息)。

  然而纸终究包不住火。李发容没有等到儿子保释归来,却得到了儿子被依法提起公诉的消息,李发容认为上当受骗才向阆中市人民检察院举报。经该院初查后,认为这是一起诈骗案,遂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检察官提醒大家:近年来,社会上出现了一种专门以“捞人”骗钱的“法律托儿”,他们以自己在公、检、法有关系、有熟人,只要拿钱疏通关系就能把人“捞出来”,以此骗取他人钱财。希望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亲属要相信法律,不要轻信他人谎言,以免上当受骗。截止目前,阆中已发生类似案件三起,被骗金额高的达30多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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