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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王纪洪 通讯员刘革伟报道 近日,江西省新余市人民政府同时出台《新余市民用建筑节能管理办法》和《新余市绿色建筑管理办法》两个办法,有序推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
江西省新余市继去年6月荣获国家节能减排财政政策综合示范城市之后,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迅速编制了《建筑绿色化实施方案》,对建设领域2012年至2014年建筑节能及绿色建筑提出了目标。新近,由新余市政府出台的两个管理办法,又对民用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的管理作出了严格和明确的规定。
根据两个办法,该市将采取免收买受人房地产交易手续费、税收优惠政策、金融支持等措施推动建筑节能工作,并通过推广和应用墙体、保温隔热技术与产品、节能门窗和遮阳等节能技术与产品,可再生能源,节水器具、雨水收集和再生水综合利用等节水技术与产品,预拌砂浆、预拌混凝土、散装水泥等绿色建材技术与产品,绿色照明及智能化节能技术与产品,推动该市绿色建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