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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携带电子产品入境可以少缴税款了!根据海关总署2012年第15号公告,从本月15日起,适当调整部分进口物品的完税价格,部分电子、摄像产品的完税价格将有所下调,其中笔记本电脑在完税价格下调后,需缴税款将比原来锐减六成。
根据新规定,今后消费者从境外购买电子产品携带入境,按照新的完税价格所需缴纳的税款将明显降低。此前,一台键盘式笔记本电脑的完税价格定在5000元,按照10%的税率征税,即每台电脑需要缴纳500元的税费。调整后,每台笔记本电脑的完税价格下降为2000元,即每台电脑仅需缴纳200元税费,比此前降低60%。
苹果最新推出的The New iPad因为尚未在国内正式上市,消费者目前主要还是从境外购买,因此其关税变动备受关注。但值得注意的是,在海关的规定中,将个人电脑细分为键盘式和触屏式,触屏式电脑同样实行10%的税率,不过并未提供“触屏式笔记本电脑”(平板电脑)的完税价格,据称将另行规定。
同样,新规中将手机细分为键盘式手机和触屏式手机,此前,手机入境完税价格一律为1500元,税率为10%,现在键盘式手机的完税价格从1500元调低至1000元,按照10%的税率计算,每台键盘式手机可节省50元的税款。不过,触摸屏手机完税价格则另行确定,因此,iPhone手机入境关税与过去大致相同,一部价格为4000多元的iPhone4S将要征收400多元的关税。(记者/钱玮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