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东北网齐齐哈尔4月17日讯 4月12日一大早,富裕县龙安桥镇、龙安桥村的领导来到县公安局,亲手将一面绣有“人民警察一心为民,护卫春耕赢得赞誉”的锦旗交到李勇智局长的手里。镇村两级干部群众对龙安桥派出所民警为维护村民集体利益,挽回巨额经济损失的真情举动深表谢意。
去年,龙安桥镇大力实施“旱田改水田”大开发项目。为了吸引外地的种粮大户来种植水稻,龙安桥村委会把国家下拨的钢制水稻育秧大棚免费供农户使用,当时签定的合同约定,水稻育秧大棚的所有权归村集体所有,农户享有使用权,用后要及时归还。绥化市人赵某和贾某承包了80亩稻田,村里为其提供了8栋水稻育秧大棚,价值约10万元。秋收后,承包人赵某和贾某不仅卖了粮食,还背地里把水稻育秧大棚也运走了。
今年春耕开始后,农户们忙着培育水稻秧苗,这时才发现水稻育秧大棚没有了,赵某和贾某已不知去向,龙安桥村的负责人来到派出所报案。通过详细了解案情,民警告知他们,按照法律规定这起侵占案件属于自诉案件,应当由县人民法院受理。可是,如果到法院立案,不仅走法律程序耽搁时间,还要由报案人承担举证责任,要是一时半会儿找不到赵某和贾某,就会延误农时,给农户们造成经济损失。
农时不等人,焦急的农户正眼巴巴地等着育秧苗。龙安桥派出所民警把爱民之心体现在护农之举上,经多方打听,获悉了赵某和贾某去了双河农场种地的消息。民警驱车赶到双河农场,尽管使出了浑身解数,可是并没有找到当事人。怎么办?派出所民警没有灰心,经全力工作又找到了家住富裕县塔哈乡赵某的姐夫。初次见面,派出所民警说明来意,可是赵某的姐夫并不配合,总是以各种理由搪塞民警,拒不提供赵某的落脚点。
在没有其他线索的情况下,派出所民警只能在赵某的姐夫身上下功夫。接下来的几天,民警三番五次到其家里做思想工作,和他唠家常,告知赵某的行为已经触犯了法律,如果不及时归还村集体的水稻育秧大棚,一旦被抓住就会得到严惩。为了让赵某的姐夫早日说出赵某的去向,民警不仅帮他干农活,还自掏腰包请他吃饭。最终,赵某的姐夫被民警的真诚所感动,答应帮助联系赵某。
3月20日,已经“失踪”多日的赵某和贾某来到龙安桥派出所。在民警的见证下,他们与龙安桥村委会达成和解协议,由赵某和贾某一次性包赔损失7万元。钱拿到手后,村干部及时采购回来了新的水稻育秧大棚。
一场侵占涉农物资的纠纷,在派出所民警的辛勤付出中被化解了。田地里又传来了轰鸣的马达声,农户们在崭新的育秧大棚里忙碌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