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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北京4月16日讯记者胡建辉卫生部今天发出通知指出,目前仍有44%的省(区、市)没有省级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这与新修改的职业病防治法明确要求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要加强职业病防治能力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的精神相悖。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主动公开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职业病诊断机构名单等信息,加强对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工作的监督管理。并透露正在组织修订《职业病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
通知透露,目前仍有44%的省(区、市)没有省级职业病防治专业机构,27%的市(地)没有职业病诊断机构,43%的县没有职业健康检查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