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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 言:
长宁区北新泾地区黑三轮横行没人管理,现在我们老年人和小孩过马路提心吊胆。马路上很少看到警察,有时警察看到也不管。到底黑三轮归哪个部门管?该不该管?
市政府多次下决心要取缔黑三轮,但是现在黑三轮越来越多,对我们市民的出行安全产生了威胁,这样下去,怎么得了?
回 复:
近年来,长宁警方联合区各相关部门持续开展大规模集中整治行动,在短期内确实能够起到成效,但过一段时间后又死灰复燃,无法从根本上解决问题。此外,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对于电动三轮车属于非机动车,交警只能以非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最高处罚50元人民币,这对投入成本低、收益相对较快的非法营运车主而言缺乏威慑。
为此,在警方开展整治的同时,呼吁市民群众出行要乘坐有营运资质的车辆,确保人身、财产安全,压缩“黑三轮”生存空间。
建议:1、新泾地区公交只有一条“新泾环线”,班次间隔长,从客观条件上与非法营运三轮车的低价和便捷无法相对抗,可以增设“新泾环线”;2、目前,仅靠打击整治很难根除该问题,因此需要政府部门牵头,对非法营运的管理和整治问题进行统筹考虑,整合发动全社会资源和力量,从宣传教育、合理规划、打击整治、就业安排等多方面来综合协调解决此项难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