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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通讯员高艳华李锋记者台建林陕西省铜川市积极探索监管新模式,将煤矿安全监管延伸至司法领域,在全国率先推行检察官定期入矿安全巡访新机制。
根据规定,市、县(区)两级检察院检察长,主管副检察长及预防职务犯罪、反渎职侵权部门的检察官,每季度要深入煤矿企业进行安全巡查。同时按照管理权限,各县(区)煤炭监管部门管理的煤矿企业,由各县(区)检察院组织安全巡访;市级监管的煤矿及省属煤矿企业,由市检察院组织安全巡访。
该机制推行一年来,铜川市两级检察机关共组织巡访秀房沟、照金、崔家沟、陈家山等煤矿20余处(次),查处的安全隐患目前正在限期整改。查处职务犯罪案件1起,3人已被立案侦查,涉案赃物全部追回,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