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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在线04月16日讯据新华社消息,因涉嫌铬超标,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昨天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对13个药用空心胶囊产品暂停销售和使用。
经中国检验检疫科学研究院综合检测中心多次检测确认,9家药厂生产的13个批次的药品,所用胶囊的重金属铬含量超标,超标最多的达90多倍:
1.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脑康泰胶囊(产品批号:1108204)。
2.青海省格拉丹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愈伤灵胶囊(产品批号:1008205)。
3.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盆炎净胶囊(产品批号:20110201)。
4.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苍耳子鼻炎胶囊(产品批号:20110903)。
5.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生产的通便灵胶囊(产品批号:20100601)。
6.丹东市通远药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人工牛黄甲硝唑胶囊(产品批号:20111203)。
7.吉林省辉南天宇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抗病毒胶囊(产品批号:091102)。
8.四川蜀中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阿莫西林胶囊(产品批号:120101)。
9.四川蜀中制药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诺氟沙星胶囊(产品批号:0911012)。
10.修正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羚羊感冒胶囊(产品批号:100901)。
11.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清热通淋胶囊(产品批号:20111007)。
12.通化盛和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胃康灵胶囊(产品批号:111003)。
13.通化颐生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炎立消胶囊(产品批号:1106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