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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节前,渭南市从北京抱回了国家卫生城市的牌子,但春节刚过,渭南几次组织暗访,并进一步加大监管处罚力度,于3月底作出了决定:各级创卫机构不撤,人员不散,领导加强,经费保障,再次吹响了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国家文明城市的进军号。
3年来,渭南全市克难攻坚,一举取得国家卫生城市荣誉称号。但是渭南的经济竞争力、城市建设、宜居环境、城市管理水平与先进地区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长效机制、服务水平与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生态环境要求还不相适应,改善民生与群众的期待仍有差距。3月27日,他们对几年来在创卫中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进行了表彰,并决定要以建设陕西东大门为契机,全面启动创建文明城市,推动创建工作迈上新水平。
完善领导机制。按照“机构不撤、人员不散、领导加强、经费保障”的原则,在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工作期间,原创国卫的领导机构、工作标准、目标任务、监督考评办法和保障措施不变。市级各有关涉城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和目标任务,建立相应的工作领导机构,负责本部门、本系统及本路段包联工作的组织实施。
建立考评机制。继续将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之一,制定具体考评办法,并组织实施对“三区”(临渭区、高新区、经开区)和各部门、各单位工作的考核。各有关部门依据考评办法和本行业标准,负责制定本部门、本系统工作考核细则,并组织实施考核。“三区”依据分解的工作责任,负责制定本地区工作考评办法,并组织实施考核。
推行通报公示制度。每月对“三区”、各部门、各单位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通报,每季度在媒体上对巩固提升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落实情况进行检查排名,并进行公示,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通报,作为年度考核“三区”日常工作的依据之一。“三区”结合本区实际,对本区工作考核情况,根据不同层次,每半年向社会进行公示一次,并对各部门、各单位配合本辖区工作情况按季度反馈,作为考核市级各部门、各单位落实日常工作的依据之一。
健全奖惩机制。制定工作奖励办法并组织实施,市级奖励经费由财政纳入预算统一安排。市、区每年评选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实行不同层次的表彰奖励。对日常工作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单位,视情况进行通报、曝光,并督促限期整改。对在规定的期限内完不成整改任务或整改不到位的单位,发放督办单;对连续两次督办任务完不成,并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单位,年底取消当年目标责任考核评优资格,同时实行责任追究。(记者 王忠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