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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3.19”违法建筑坍塌事故续下关书记镇长行政警告 大关邑村支书免职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5日 19:5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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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日下午,大理市委、市政府对外发布通报,对今年3月19日该市一违法建筑坍塌致6死9伤事件的相关责任人作出处理,大理市下关镇党委书记、镇长等5人被行政处分,大理市规划局副局长等10人被问责,下关镇大关邑村党总支书记等3人被免职或引咎辞职。

  通报称,依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由该市纪委监察局对以下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大理市下关镇党委书记张霞、镇长杨洪对“3 19”违法建筑坍塌事件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分别给予行政警告处分;下关镇政府副镇长周国鸿、大理市规划局副局长曹明、大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杨宏伟等3人被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依据《大理市领导干部问责办法(试行)》有关规定,大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余根彤、市规划局副局长聂天强、市规划局执法监察大队大队长杨炳对“3 19”违法建筑坍塌事件负有监管不力、处置不当的直接责任,责令分别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的问责处理。

  同时,责成下关镇政府对该镇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规划组组长杨云给予免职的问责处理;责成下关镇党委对大关邑村党总支书记姬山云给予免职的问责处理;责成下关镇政府对大关邑村村委会主任郑文给予引咎辞职的问责处理。此外,大理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市政管理大队大队长周明、市国土资源局执法监察局副局长李天荣、下关镇国土资源管理所所长杨文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筑工程管理处主持工作的副处长王志前等4人被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

  通报中称,大理市委、市政府希望各乡(镇)和各部门从此次事件中吸取深刻教训,引以为戒,提高对违法违规建设危害性的认识,避免类似事件的再次发生。

  3月19日13时38分,大理市下关镇大关邑村一在建钢构建筑突然坍塌,事故造成15人被埋,当地2000余人投入救援,事故最终导致6死9伤,经查该建筑系违法建筑,8名当事人随后被当地公安机关刑事拘留。据查,该事故的直接原因及主体责任在于业主及施工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阻挠抗拒行政执法所致。

  (杨俊)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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