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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行道上建房还有手续?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5日 19: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北网齐齐哈尔新闻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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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齐齐哈尔新闻4月12日讯 本版3月30日刊发了题为《人行道上建房真霸道惹来市民不满:建房者胆忒大》的文章说的是,建华区有人在皮毛街人行道上建房,堵住了市民过往的人行道。

  随后记者来到了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相关部门了解情况。记者问:“皮毛街西侧的人行道上简易彩钢房是否有手续?为什么要建在人行道上?”一位工作人员对记者说:“皮毛街西侧的简易彩钢房是经过审批的,有正规手续的。根据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临时占道经营活动管理暂行规定,背街小巷道路两侧非占道的临时报刊亭、临时公用电话亭及少量方便群众生活的小型修配摊点水果等经营摊点是可以批的。”记者问:“对临时占道的简易彩钢房是否应该有相关要求和规定?”工作人员说:“对临时占道建房面积都是有规定的,在审批的临时占道证上应该有标注。以路边石上边的人行道为准,留出相应的宽度,保证过往市民的顺畅通行。”记者问:“如果建房者没有按照相应的规定,超范围建房怎么处理?”工作人员回答:“如果没有按照相应的规定执行,我们就要对其责令整改后,做出相应的处罚。”

  记者要求看一下临时占道证的相关手续,以确定人行道留有的相应米数。记者在临时占道证上看到长、宽都有标注米数,唯独没有标注路边石与简易彩钢房之间留有的米数。

  于是,记者询问:“临时占道证上怎么没有标注留有的米数?”工作人员一愣说:“没标?应该有标注。”记者问:“占道证上没标,当时是以什么为标准的?”工作人员说:“当时是以路边的树坑为准的,应在树坑后建房。”记者问:“现在建房者已经把树坑建在了房里,是否算违规?”工作人员说:“鉴于建房者已经建完,现在也只能这么办了。如果要将其改正的话,建房者将受到很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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