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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男打工三年被当‘免费’劳力》追踪
本报讯 记者 张宁江 4月11日,本报对扬子洲一家养猪场使用智障劳工,并对老板存在拖欠工资、不签劳动合同等情况予以报道后,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4月11日下午,记者就此事向青山湖区劳动监察局进行了反映,得到了相关负责人的重视,并表示将尽快对此事展开调查。
4月7日,患有智障的四川青年邹某报警称自己在扬子洲一家养猪场干活三年多时间,从未签过合同,老板曾经表示提供每个月300元包吃包住、每天一包烟的待遇,但一直没有兑现。接到报警,辖区扬子洲派出所民警介入调查后,发现养猪场老板确实存在到街头找流浪者,特别是精神上存在问题的流浪者来干活的行为。在民警帮助下,邹某找到了自己的四川家人,并领到了8000元工资回到了老家。可是,邹某离开前曾经提到过,养猪场里还有几名员工与他的情况类似。
记者昨日从扬子洲派出所孟警官处获悉,这家养猪场位于扬子洲南洲村,目前派出所还在调查此案。随后,记者就此事拨打了南昌市劳动监察局投诉举报热线,工作人员登记了相关情况后,表示扬子洲属于青山湖劳动监察局管辖,将向相关负责领导汇报此事。
11日下午,记者又与青山湖区劳动监察局执法部门取得了联系。当了解到养猪场老板没有与员工签正规合同、支付的工资低于江西省最低工资标准,并存在拖欠工资等情况后,一位姓熊的局长表示会前往扬子洲派出所了解情况,并对此事展开调查,如果情况属实将采取措施维护智障员工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