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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4月1日,证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这意味着新一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启动。指导意见从强化信息披露、调整询价范围和配售比例、加强对发行定价的监管、增加新上市公司流通股数等入手,直指新股“三高”问题。
何为新股“三高”:新股高发行价、高市盈率、高超募资金,极大助长了上市公司圈钱之风,更助长了投资者狂炒新股之风。
新一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启动 详解六大焦点问题
多管齐下改善定价机制
新股定价高的问题,早在2009年就已经有了苗头,市盈率高达100倍的新股并不罕见。
散户参与网下询价配售
意见提出,扩大询价对象范围,允许主承销商自主推荐5至10名个人投资者参与网下询价配售,同时提高向网下投资者配售股份的比例。
存量发行抑制新股"虚火"
上市新股流通量较小,是造成新股爆炒的一个重要原因。为有效缓解新股供应不足,指导意见首次引入了“存量发行”制度:取消现行网下配售股份3个月的锁定期,推动部分老股向网下投资者转让,增加新上市公司可流通股数量。
强化信息披露
证监会近日就新一轮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最核心内容是进一步推进以信息披露为中心的发行制度建设,逐步淡化监管机构对拟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判断。
评论:

新股发行改革怎么改
刘纪鹏:这些年,监管部门在改革发行制度的时候总是在改别人,“股民有新股热,基金总是爆炒,券商总是不配合”,却没有反思这一系列问题其实是源于监管部门自身的制度缺陷,所以改革者要向自己宣战,监管部门要有自我革命的勇气。
新股发行改革“打右灯向左拐”
这份“征求意见稿”与郭树清此前高调倡导的改革思路大相径庭,在改革方向上是“打右灯向左拐”――不但不能解决新股发行制度存在的根本矛盾,反而过度偏袒机构投资者,而且新股发行制度改革的核心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和协调发展一二级市场,如果不触及这两个方面,一切所谓的改革都是不彻底的、修修补补的改革。
新一轮发行改革启动 招招剑指“新股热”
针对“三高”和“新股热”问题,《意见》从强化披露的角度提出多项有利于新股理性定价的措施,并强调限制新股过度炒作。同时,对新股询价定价提供了存量发行、取消网下配售锁定期和提高网下配售比例的市场新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