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羊城晚报讯记者董柳、实习生谭绍丁报道:为谋取暴利购买假币出售,然而在一次交易前后,三人均被当场抓获,警方随后在其租房中查获假币300余万元及毒品500余克。12日,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这宗贩卖假币及非法持有毒品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根据检方的指控,去年3月下旬,被告人周某金、李某贞与同案人吴某浩经合谋后,商定共同出资到广东五华等地购买假币等违禁品到广州出售,并租用广州市白云区机场路凌安街1号901房作为存放物品的仓库。
然而,去年8月9日,正当李某贞到该仓库取出假币5万元外出准备出售时,却被公安机关人赃并获。随后,在李某贞的协助下,公安机关将携带12万元假币、正准备放回仓库的周某金抓获。后来,警方在仓库内缴获假币共306.7万元及毒品527.3克。
昨日在法庭上,广东惠来籍的周某金对其贩卖假币的罪行供认不讳,但辩称对毒品一事并不知情。她说,自己只知道吴某浩经常吸毒。周某金还称,此前警方审讯后要她签字时告诉她说有毒品270克,而不是起诉书中所说的527.3克。
来自广东五华的李某贞则表示,自己只是周某金和吴某浩以每月5000元雇来的打工仔,负责运送假币及“望风”,并无仓库钥匙。昨日,他当庭翻供称。对此,公诉人予以反驳,称有证据证实在案发当日,警方当场从其身上搜出了仓库钥匙。
同案人吴某浩由于涉及其他案件,目前被另案处理,没有出现在昨日的法庭上。据介绍,吴某浩于案发当日在逃跑时被警方抓获。检方表示,被告人周某金、李某贞犯出售、购买假币罪及非法持有毒品罪,依法应数罪并罚。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
董柳、谭绍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