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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网讯(记者刘盼报道)4月12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稽查处了解到,《乌鲁木齐市装饰性彩色平光隐形眼镜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已出台,今起,无证经营、销售无注册证的美瞳或经营过期、失效的相关产品的商家将被依法处罚。
该局稽查处处长李颖介绍,天山区成功广场、南门地下商城等小商品批发市场,沙依巴克区火车头眼镜城,以及街头开办的小杂货店、精品店是此次专项整治的重点,他们将加大巡查力度,必要时将联合公安、工商等部门进行集中整治。
今日起至25日为集中整治阶段。监管人员将根据日常监管掌握的情况,集中力量对有关街头店铺和涉药涉械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进行严肃查处,涉嫌犯罪的,将被移交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记者从乌市眼耳鼻喉专科医院及各大综合医院眼科了解到,从去年4月至今,各家医院都接诊了近10名因戴美瞳对眼睛造成伤害的患者,其中多是青少年,年龄在14岁至16岁之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