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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精神疾病患者康复工作将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4日 11:44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青海新闻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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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海新闻网讯 “我省重性精神病患者也将建立健康档案,并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记者4月10日从全省精神卫生工作通报会上了解到,今年我省将把精神疾病患者康复工作纳入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依靠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精神卫生专业机构技术指导下,建立社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档案,开展定期随访、家庭病床和护理、常规康复等工作,使患者在康复期能够维持合理治疗和康复指导,提高其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

  据省第三人民医院有关负责人介绍,去年是中央补助地方重性精神疾病管理治疗项目经验在医改均等化服务中广泛推广的一年,我省启动了重性精神疾病信息管理系统,所有重性精神病患者的基本资料和随访资料结束了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统一录入的状态,进入由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服务机构录入程序。全省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多部门协调配合,全省1个省级医院、2个地市级疾控中心、13个区县级疾控中心、14个区县级医院、28个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164个乡镇中心卫生院均开展了精神卫生管理工作。其中每个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乡镇卫生服务机构指定1―2名全科医师或防疫干事担任个案管理员;省第三人民医院与西宁市四区及市属三县卫生行政部门签订了双向转诊协议,海东地区也建立了双向工作转诊机制,全省社区精神卫生工作体制和管理模式不断健全,社区精神卫生工作保持了良好的发展态势。(作者:李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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