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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部委办联合发通知禁止政府还贷公路违规转让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4日 10:12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山西新闻网-山西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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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新华社电交通运输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监察部、国务院纠风办近日联合下发通知,禁止将政府还贷公路违规转让或划转成经营性公路。

  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何建中12日在此间介绍,五部委办在最近联合下发的通知中要求,禁止以体制调整、资产重组、有利融资等名义,违反有关规定,将政府还贷公路,包括在建或已批复可研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政府还贷公路,转为经营性公路,随意变更政府还贷公路属性。凡未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权限和程序,已将政府还贷公路转为经营性公路进行建设和管理的,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要尽快研究制订整改方案并限期组织实施,确保政府还贷公路属性归位。政府还贷公路违规转为经营性公路后,已提高收费标准或延长收费期限的,要恢复原收费标准和收费期限;对已批准的政府还贷公路,在建设过程中转为经营性公路并确由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的,应按规定程序报原批准单位重新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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