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本报讯(记者王晟)只为了吸引转让门票女孩的注意以求日后追求,嫌疑人刘某在向女孩买门票时突然抢走门票。记者昨天获悉,刘某因涉嫌抢夺罪被丰台检察院提起公诉。
刘某于去年大学毕业后被公司派遣到北京工作。去年11月11日,刘某发现一位网名“水母”的女孩王某在网上发布信息转让演唱会门票。刘某随后联系“水母”,与她商定购买演唱会门票,双方约定在去年11月13日晚当面交易。13日晚,嫌疑人刘某来到约定地点,当他看见卖票的“水母”年轻漂亮时便有些心动,心里突然盘算起如何跟“水母”搭讪。在核对完门票后,刘某对“水母”称自己的手机丢了,想向她借手机验证门票真伪。“水母”将手机交给刘某后,刘某一边打电话,一边来回踱步。几分钟后,他突然将“水母”的手机往路旁的草丛中一扔,拿着门票转身就跑。“水母”随即跑向草丛寻找手机。当她从草丛中找回手机时,刘某早已不见了踪影,“水母”赶紧打电话报警。此后,民警通过侦查锁定了嫌疑人刘某,并将有关情况通知了刘某所在单位的领导。去年12月19日,刘某在单位领导的陪同下向警方投案。
据嫌疑人刘某供述,他抢夺门票只是为了引起“水母”的注意,他自以为抢门票后“水母”会追着他要钱,然后他把钱给“水母”时,“水母”会觉得他很有男人味,他遂以此为契机与“水母”发展成男女朋友关系,而他根本没有考虑这一行为的后果。目前,刘某因涉嫌抢夺罪被丰台检察院提起公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