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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在线消息(锦检宣 川报集团全媒体中心记者 肖小波)3月30日,通过伪造证件冒充房主、以出租房屋的方式骗取钱财的犯罪嫌疑人李强(化名)被锦江区检察院以合同诈骗罪批准逮捕。
2012年1月底,李强几大租房网站发布了一条租房信息,声称出租一套45㎡的房屋,并留下联系电话和虚假姓名。此后一周,先后有两人打来电话,表示对房子有意向,李强便安排他们2月7日去看房。
此后,李强马上到某小区找了一套短租公寓,用事先伪造的假身份证租下房屋,租期一天,花费120元房租和200元押金。2月7日,此前联系的两人先后前来看房,由于李强开出的价格较低,二人均决定租住,约好次日签合同交钱。
下一步,李强有伪造了该短租房的房产证,并于次日“签合同”时与假身份证一起出示给“房客”,骗取预付租金共计11900元。得手后,李强扔掉假证和手机卡,逃之夭夭。
2012年2月24日,督院街派出所民警根据分局网监大队提供的情况,在一家网吧将李强抓获。原来早在2010年,李强便开始通过网上发布虚假租房信息,以类似方式骗取租金,先后实施多起诈骗案。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