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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5日,在《长治日报》上刊登的《中共长治市委组织部公示》中,拟任命的35名副处以上干部中,有2人系14岁参加工作,1人16岁参加工作,5人17岁参加工作。(《山东商报》4月10日)
近1/4干部参加工作时未满18周岁。这八名干部除一人是大专学历外,其余都是大学学历。按常理,17岁、16岁尚未高中毕业,14岁刚上初中,也就是说,这几位“少年英才”除了事业有成,还在工作之余自修完成了大专、大学学业,尤其是两位1982年出生14岁就辍学参加工作的干部,简直就是“神童”了。
中国历来有任人唯贤唯才是举的优良传统,也有不少自古英雄出少年的例子。人们当然希望这几位待聘之才的简历、学历真实无虚完美无瑕,像山东那位“80后女局长”一样无懈可击。干部之谓,顾名思义,就是共和国大厦的基干部分,本来就应该是由好材料、甚至特殊材料所制成的。
长治这份小公示之能成为大新闻,是因为其不合常理之处,超越了多数人的“认识局限”。14岁参加工作,搁在30年前大概不是什么问题,可是名单中两位14岁干部,是1982年出生的,鉴于经常有在校学生就开始在事业单位挂名领工资的报道,和不少神话其实是人造的事实,长治组织部门应该而且必须把公示进行到底,以正视听。前不久,有官员在回应财产公示制度时,居然理直气壮地说:“为啥不公布老百姓的财产?”这个道理很简单,公众人物应该接受公众质疑,掌握公权力的官员必须接受公众监督,这是现代政治文明的一个基本常识。其实现行的党政干部任免公示制度就是从长官意志暗箱操作到走向公开透明的一个很大的进步。
组织部门做进一步公示的好处有二:一是证明是真公示而不是走形式,是真开明而不是叶公好龙,这才不负“长治”这个好名字。以往各地回应类似质疑,有说“国家机密”的,有说“工作需要”的,有干脆装聋作哑的,长治应该做出一个不一样的榜样;二是公示后让人无话可说,都是给当事人和选才部门增分的事情,何乐不为?
公示的内容应当包括:几位未成年人,特别是两位14岁少年是通过什么渠道进入国家机关工作的?是否符合用人制度?是否经过公开的招录考试?他(她)们的录用、考核、升迁,是否符合规定程序?他(她)们的学历是否国家承认的?
这份干部任用公示表示愿意接受社会反馈意见,时间、地点、方式面面俱到,表明了诚意。现在,面对质疑,组织部门应给出解释,做进一步的公示,以表明更大的诚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