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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税总局:以现金形式发放差旅费应缴个税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3日 09: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国经济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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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国家税务总局所得税司巡视员卢云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卢云表示,超出标准发放的交通和通讯补贴费用,应并入当月工资、薪金所得计征个税。

  补充医疗保险是否交纳个人所得税?卢云说,按照现行个人所得税法和有关政策规定,单位替职工缴纳补充医疗保险,应与当月工资收入合并缴纳个税。

  □焦点

  单位发给员工的福利是否都要纳入当月薪酬计算个税?

  集体非现金福利原则不征个税

  卢云表示,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原则,对于发给个人的福利,不论是现金还是实物,均应缴纳个人所得税。但目前我国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税。

  具体来说,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即可准予扣除。

  ■解读

  “劳动保护性”为判断依据

  此前部分省市级地税部门曾表示,包括单位发放“月饼”等非现金方式的福利,也要将“月饼”折合为一定金额,并纳入个人工薪收入中合并征收个人所得税。国务院参事、中央财经大学税务学院副院长刘桓介绍,税总官员这次表示我国对于集体享受的、不可分割的、非现金方式的福利,原则上不征收个税,其实也并不矛盾。他估计可能由于网上访谈时间有限,税总官员并未把所有规定都阐述一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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