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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男路边千元买下13岁少年 断其手臂"撞车"诈钱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2日 19:17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人民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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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左手受伤

  “碰瓷”闹剧为人不齿,但有的骗局背后却藏着耸人听闻的真相。

  有“碰瓷”人从人贩子手中买来13岁少年,骗其吸毒,趁其昏倒,残忍打断其左手,在南平建阳高速路口附近制造假交通事故,向过路车主诈骗高额医疗费。

  日前,建阳法院宣判,广东佛冈人蓝某华等4人因收买被拐骗的儿童、欺骗他人吸毒、故意伤害、诈骗罪,分别被处以5年1个月至1年2个月的刑期,并处罚金5000―2000元不等。目前,被骗的小孩已被父母领回家中康复,幸未染上毒瘾。

  广东佛冈路边千元买下少年

  据建阳当地警方查明,广东佛冈人蓝某华、梁某成、罗某武、李某奔平日好吃懒做,无正当职业谋生,又贪图享受。去年2月下旬,四人纠集一起,琢磨“发财计”。一天,四人从老乡那听说,有老乡曾买下残疾孩子,或将健全孩子打成残疾后,带孩子在马路上“碰瓷”谋财,有车经过时,将孩子推倒在车前,然后向车主索要高额医药费。经商量,他们决定仿效老乡的做法,利用小孩来制造假交通事故诈骗钱财。

  很快,他们花了1000元,在路边从广东当地一人贩子手中,买来一13岁少年何小星(化名)。小星是四川人,父母在广州打工,当天因为和父母吵架而赌气出走,流浪到佛冈。

  小星告诉记者,当时,自己想着就算离开父母,随便找个洗碗扛砖头的活也能养活自己,于是沿途都在找活做,遇到一个四十多岁的人贩子后,还一直蒙在鼓里,以为自己可以跟大老板赚钱了。“蓝某华他们说,跟着他们做事,一天可以给我一百块钱,但一直没有告诉我是做什么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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