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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拟研究监管3岁以下儿童的奶粉销售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2日 17:4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中新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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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4月11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署部门辖下专责小组建议,日后的儿童食物标签指引,规管范围将包括3岁以下“大仔”的奶粉,但守则会否严至不准卖广告则未有定案,要待明年上半年才颁布,即未来一年香港奶粉广告继续无监管。即使日后有新守则,但仍属自愿性质。

  食物及卫生局向立法会卫生事务委员会提交文件显示,2010年6月底就香港《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展开工作的专责小组,目前仍在草拟《守则》细节,预计草拟工作要到今年中才完成。虽然世卫组织制订的《国际母乳代用品销售守则》,早已不准6个月大以下初生婴儿奶粉卖广告推销,香港奶粉商亦遵从,但6个月大以上婴幼儿奶粉销售手法,香港一直无监管。

  近年奶粉商针对婴儿“无便便”、偏食无营养在广告力推奶粉好处,并声称配方奶粉令婴儿无论是视力、智商、体能均更优胜,令人关注当中的真确性。故专责小组建议,正草拟的本地《守则》会同步涵盖至3岁以下幼儿奶粉和食物,亦会强化落实世卫《守则》及相关世卫大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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