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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应外合“配合默契” 共同分享“额外收益”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2日 15:36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浙江在线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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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在线04月11日讯一个是公司装车工,一个是个体货运司机,两人一串通,竟对公司财产下了手。近日,南湖区检察院以盗窃罪将郑某和陈某批准逮捕。

  安徽人陈某平时开自己的货车,从南湖区余新镇某公司拉货。公司生产的无胶压缩板是专供造纸厂用的原材料,今年年初,从该公司进货的富阳某造纸厂老板娘对陈某说:“你跟木板厂工人说一下,每次拉货多拉点。”陈某一听,心领神会。

  陈某在这家公司拉货多年,与装车工郑某比较熟。郑某是浙江衢州人,在公司负责开叉车装货。得知陈某想法,郑某并没有犹豫:“每次只要不太多,他们不会发现的。公司里的木板每个月要损耗十几吨,这很正常。”

  按正常程序,陈某来拉货,都是空车先过磅,到仓库装完货再过磅,然后拿过磅单去开发货单,才能将木板拉走。可今年1月4日,陈某装好货过完磅后,却又返回仓库,由郑某开叉车,额外“送”了几件木板后,没有再过磅,直接开走了。

  这当然不是白送的。公司的无胶板每件32张,1吨半重,市场价每吨1300多元。这一趟陈某多拉了将近9吨,造纸厂老板娘按每吨600元算给陈某。几天后,陈某再来拉货时,塞给了郑某3000多元。

  就这样,两人里应外合“配合默契”,每次拉货都会多装几吨,共同分享“额外收益”。

  今年2月底,公司仓库盘点时,发现货有缺少,开始引起注意。2月23日晚,陈某又来公司拉货,出厂时被工人拦下,要求重新过磅。一称,果然多了近6吨,于是公司报了警。

  次日,郑某到派出所投案自首。

  经公安机关调查,两人共结伙作案6次,窃得无胶板50余吨,价值6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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