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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市师范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统一受理申请时间为4月10日—30日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2日 14:41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东北网-哈尔滨日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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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北网4月11日讯 哈尔滨市2012年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昨天启动,哈尔滨市统一受理申请时间为4月10日—30日。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将协调所在区域内的学校组织申请者网上报名。哈尔滨市统一认定时间为5月2日—30日。

  据规定,师范类应届毕业生是指经国家或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并列入全日制普通高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招生计划,参加当年全国统一组织的普通高校或全省统一组织的中等师范学校招生入学考试,经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批准录取进入普通高校或中等师范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学习,并列入2012年全省普通高校和中等师范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就业计划的人员。

  按省教育厅要求,我市今年上半年要开展并完成全日制普通高校和中等师范学校师范教育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认定工作。认定期间,报名者要参加普通话测试和身体健康检查工作。

  哈尔滨市教育主管部门表示,各区、县(市)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受理申请和认定时,要严格审查申请人的申报资格,对不符合规定条件或不属于本次认定范围的,一律不得受理申请或认定。各认定机构在认定申请人相应的教师资格后,须在其取得毕业证书并经认定机构审验后,方能颁发其教师资格证书。

责任编辑:秦东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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