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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进我的店,永远不能搬(图)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2日 14:15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众网-齐鲁晚报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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饶先生自列的被扣物品清单。

  本报4月10日讯(记者李小凯)9日,市民饶先生向本报反映,去年他从一商户手中租了一间店铺,但因离市场较远,又另租了一间,准备从原商铺搬走。但是店铺的所有者却以与原商铺租赁者曾有过“永不搬离”的口头承诺将饶先生的设备扣留。

  9日,市民饶先生向本报反映,因经营原因要进行商铺搬迁,但是厂方却将他近万元的设备扣留,理由是当初建厂时商铺承租者曾经有过“永不搬离”的口头承诺。

  2011年3月份,饶先生从高新区清池街办山后郑家村鑫丰水产的一家商户手中租到一间房,用作豆皮加工,合同上写着租期为两年。过去的一年中,饶先生发现商铺距离市场太远,便考虑换地方再租个商品房。

  2012年4月初,饶先生在仓南街石化公司附近租到了新商铺,便和家人准备从老商铺搬迁,并在一个月前和老商铺所在厂方负责人打了招呼。但是,让饶先生郁闷的是,当他从老商铺准备搬生产设备时,却遇到了难题。厂方负责人将饶先生的设备扣留。饶先生说,生产豆皮的设备加上一些日常用品,扣留的物品总价值超过万元。

  9日,记者跟随饶先生来到位于北海路铁路桥东侧的清池街办山后郑家村鑫丰水产,厂房内有很多商铺,不少都是从事豆皮加工的。鑫丰水产负责此事的李姓负责人告诉记者,之所以扣留饶先生的设备是因为当初原商铺的承租者和厂房有过承诺,“一旦搬进鑫丰水产,商铺永不搬离”。

  对此,饶先生表示不同意,做出“永不搬离”承诺的并不是自己,厂家无权扣留自己的设备。但最终厂方还是未将生产设备归还。10日,饶先生向记者表示,如果这件事协商未果的话,他会通过法律手段讨要被扣留的设备。

  律师说法>>可去法院起诉追讨扣留物品

  针对此事,记者采访了潍坊市王杨律师事务所的王建华律师,律师称饶先生首先应该通过协商解决此事,如果协商未果还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要求厂方返还非法扣押的物品。但前提是饶先生得出示相关证据(比如购物发票等)证明物品所有者属于饶先生本人,另外,饶先生还可以报警,让警方进行物品清点。

  本报记者李小凯

责任编辑:魏新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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