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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讯 (记者/张俊 通讯员/韩雯)广州市白云区一女子(户籍清新县)陈某友谎称自己亲戚有门路帮人生财,先后诈骗4人近432万元。日前,清新县人民法院依法对这宗涉案金额特别巨大的诈骗案作出了一审宣判,被告人陈某友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据法院通报,2008年3月,陈某友向郑某(两人相识)谎称其叔叔在广州市规划局办公室当主任,可以帮助郑某将其位于广州海珠区某村的房产由宅基地证转为房产证,以补缴地税为由,郑某被要求先后分3次汇付了30.86万元。
2011年2、3月,陈某友向其同学曾某谎称其丈夫可以从日本以低价购得二手挖掘机回国内销售,曾某信以为真,遂找到另一受骗者王某(与曾某相识)商定与陈某友合作购买二手挖掘机。曾、王两人应陈某友交预付款的要求,将349万元分多次存入陈指定账户。
2011年4月,陈某友又向曾某谎称其能够通过关系购买到廉价汽油,后钟某将51.6万元转账到陈某友账户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