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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首推轻微违法记录隐匿制度

发布时间:2012年04月12日 05:20 | 进入复兴论坛 | 来源:大江网 | 手机看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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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南昌讯刘阳、记者王剑华报道:近日,当南昌市公安局西湖区濠上街居民吴某某从西湖公安分局党委委员兼筷子巷派出所所长杨金平手中,接过一份该所决定为其隐匿轻微违法行为记录通知书时,他再也忍不住流出了泪水。

  派出所出台人性化制度

  3月6日,筷子巷派出所民警吴磊来到濠上街走访,居民吴某某向他诉说了憋屈在心里的郁闷事儿。原来,吴某某1991年初因为参与赌博,被公安机关处以治安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此后,因为这个违法记录,他多次找工作都被用工单位拒绝。

  吴磊迅速将情况反馈到所里。所长杨金平立即组织民警对此展开专项调查。结果很令人吃惊:自198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实施以来,像吴某某这样因为偶尔一次违反治安管理而被处罚的,仅在他们一个派出所就有628人。现在大多数企业招工时,均需要派出所出具有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这些有过轻微违法记录的人常常因此落聘。

  针对这一情况,筷子巷派出所党支部召开会议,经过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和论证后认为,如果因为偶尔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轻微违法记录,就导致相关人员无法正常就业,没有正当收入,反而会增加社会不稳定因素。基于此,所党支部决定从人性化管理理念出发,规定除政法机关调取前科材料、征兵政审,以及涉及重要部门、行业调查等特殊事项以外,对于一般性就业、上学等事项,派出所将为轻微违法人员隐匿轻微违法行为记录,并将轻微违法行为记录界定为“初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被处以罚款、警告的行政处罚,以后没有再违反的”。

  多人顺利走上工作岗位

  目前,筷子巷派出所已经为3名符合规定的居民出具了此项证明:刘某强为了从事出租车驾驶职业,需要出具无违法犯罪前科材料到出租车公司,该所为其隐匿了曾因赌博被罚款的违法记录,目前刘某已经顺利成为一名出租车司机;李某华为了到一物业公司担任保安一职,该所为其隐匿了其曾因邻里纠纷被处以警告的轻微违法记录,也很快被公司录用;陈某应聘某公司的业务销售员,该所为其隐匿了曾因殴打他人的轻微违法记录,也顺利走上了新的工作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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