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央视网|中国网络电视台|网站地图 |
| 客服设为首页 |
本报讯 太湖“4 4”快艇事故调查结论10日公布。苏州地方海事局根据《江苏省内河交通事故处理办法》和《苏州市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相关规定,出具事故调查结论:苏苏快299船驾驶员凤克尔负事故主要责任;苏射阳机03293船和苏盐货90385船驾驶员共同负事故次要责任。上述责任人已被公安部门刑事拘留。
4月4日12:40许,苏苏快299船载客7人从太湖三山岛驶往石公山,航行至距离石公山约400米处水域时,与苏射阳机03293船和苏盐货90385船之间的拖带缆绳发生碰撞,造成苏苏快299船上4名乘客死亡,驾驶员和另外3名乘客受伤。 (潘朝晖)
作者:潘朝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