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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案过程中出示的涉及侵权的家具产品。记者陈枫摄
佛山中院知识产权庭昨开审
本报讯 (记者刘艺明 通讯员黄延丽)“我要是知道那些图片是侵权的,我肯定就不会挂上网了,3000多元的订单最后却赔了3.5万元,谁会想去干这种事呢?”在法庭上,看着自己的侵权家具组合成一个“小蛮腰”造型,与对方的专利产品几乎没有任何差别时,作为被告的邹某无语了。
昨日,佛山中院知识产权庭巡回法庭公开审理了这起知识产权纠纷。
现场:藤椅组合成“小蛮腰”
作为原告的梁某声称,他在留学国外期间专攻设计,并设计了涉案的家具。这些藤椅家具一共有六件套装,它们不仅各自有独特的造型,而且还能相互组合,组合后还有特殊的造型。
“我们的藤沙发组合,叠起来像一个花瓶。”在法庭上,梁某陈述着自己的设计。后来,法庭还将他们封存的被告邹某的设计搬上了法庭,在法庭上,两名法警用了不到30秒的时间就将六件套的家具拼合成外观酷似“小蛮腰”的立体形状。
协商后3.5万元握手言和
梁某表示,他发现被告邹某开办的南海丹灶某家具厂大量仿制其专利产品,并在网站大量宣传、推广和销售,还在顺德区乐从国际家私城B座开设门市部销售侵权产品,造成他们的客户流失严重。
法庭随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经过十多分钟的调解后,双方终于达成了调解协议。除了原告所要求的停止生产、销售侵权产品,销毁库存成品、半成品以及侵权产品的模具外,邹某赔偿3.5万元给原告方。
建议确认专利所属再生产
庭审后,邹某还一直为此懊悔。“我又不能在网上查到图片中的产品是不是侵权,我就受原告委托制造了这套家具,我怎么知道生产这个产品会侵权呢?”
“小企业的自我保护意识低,常常侵犯他人专利权。”案件的主审法官蔡莉表示,中小企负责人可通过知识产权网再三搜索,最终确认产品是否侵权,而且他们还可以委托一些知识产权的相关公司来查询。